临床招募:普维替尼靶向治疗HER 2阳性的晚期实体瘤试验招募
项目介绍
项目名称:
普维替尼在HER2表达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研究
适应症:
HER2表达阳性晚期实体瘤
药物介绍:
普维替尼是一种EGFR/HER2双抑制剂,通过减少EGFR和HER2的自磷酸化,抑制下游的MAPK和AKT信号通路,从而抑制EGFR或HER2过表达肿瘤细胞的增殖。普维替尼是由我国科研人员自主研发的1.1类新药,与赫赛汀相同,普维替尼也是一种针对HER2的靶向药。与赫赛汀又不同的是,普维替尼属于小分子抑制剂,对于HER2有更高的亲和力。在经过安全性试验之后,现正式进入临床阶段,于2018年6月正式获得CDE批件,除在中国开展外,在美国也将同步开展临床研究。
试验地:上海
治疗阶段:二线及以上
入组条件
入选标准:
1. 年龄18-70周岁,男女不限;
2.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;
3.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HER2表达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(HER2表达阳性指不少于10%的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2+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[FISH]确认阳性者,或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3+[染色强度范围0~3]);
4. 经过常规抗肿瘤治疗后失败、或现阶段不适用常规治疗方案;
5. 距最近一次化疗时间至少4 周(口服氟尿嘧 啶类药物距末次服药至少14 天),丝裂霉素C 以及 亚硝基脲需要距末次用药至少6 周;如果接受过抗肿瘤生物制品,则至少需经过4 周的洗脱期;
6. 以往治疗引起的毒副反应,则需要恢复至≤1 级(NCI-CTCAE5.0),脱发除外;
7.体力状况评分(Performance Status,PS)评分,ECOG 0–1级;
8.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;
9.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ANC≥1.5×109/L;PLT≥90×109/L;Hb≥90 g/L;TBIL≤1.5×ULN;ALT和AST≤2.5×ULN;对于有肝转移灶者,ALT和AST≤5×ULN;BUN和Cr≤1.5×ULN或肌酐清除率≥50 mL/min(Cockcroft-Gault公式);LVEF≥50%;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(QTcF)男性<450ms、女性<470ms;
10.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(男性和女性)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12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(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)。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;
11.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,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;
排除标准:
1.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(如大量胸水和腹水);
2.使用类固醇治疗超过50天,或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;
3.无法吞咽、慢性腹泻和肠梗阻,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;
4.入组前4 周内接受过放疗、激素治疗、手术; 或入组前7 天内(或对应药物的5 个半衰期内,以 长者为准)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者;
5.入组时仍存在无法纠正的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;
6.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可能导致QT延长的药物(如抗心律失常药);
7.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HER2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(拉帕替尼除外);
8.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;
9.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;
10.过敏体质者,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史者;
11.活动性感染(由研究者决定);
12.有免疫缺陷病史,包括HIV检测阳性,或患有其他获得性、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,或有器官移植史;
13.患有曾任何心脏疾病,包括:(1)心绞痛;(2)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;(3)心肌梗死;(4)心力衰竭;(5)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;
14.妊娠期、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;
15.根据研究者的判断,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、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(如高血压、严重的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);
16.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,包括癫痫或痴呆;
17.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。
用药温馨提示:当您服用此药物时,需定期接受医疗专业人士的检查,以便随时针对其药效、副作用等情况进行监测。本网站所包含的信息旨在为患者提供帮助,不能代替医学建议和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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