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床招募:特泊替尼联合吉非替尼对比化疗治疗EGFR-TKI获得耐药的MET阳性NSCLC试验
药物名称:特泊替尼Tepotinib
研究目的:Ib:确定在MET的晚期NSCLC受试者中,MSC的II期推荐剂量。II:在EGFR突变且对吉非替尼一线治疗发生获得耐药性的T790M阴性、MET+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中,以PFS评价MSC2156119J联合吉非替尼二线治疗的有效性是否优于培美曲塞+顺铂。
入选标准
1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NSCLC,不考虑组织学亚型,吉非替尼治疗因毒性或依从性以外的原因失败;(Ib) 2 可获得新鲜或存档的治疗前肿瘤组织(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)。
对于曾接受过至少一次抗癌治疗的受试者,在最近的抗癌治疗失败与入组之间必须进行一次组织活检;(Ib) 3 MET+,由中心实验室确定,如c-Met过表达,由IHC(如IHC2+或IHC3+)确定和/或c-Met扩增,由ISH确定;(Ib) 4 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,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;
(Ib) 5 男性或女性,年龄≥18岁(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18岁时,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)(Ib); 6 按照RECIST1.1版,有可测量病灶(Ib);
7 东部肿瘤协作组(ECOG)PS为0或1(Ib)。
8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,主要组织类型为鳞状细胞的除外(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)(II);
9 EGFR受体的活化突变(有文件证明,或由中心实验室确定);
(II) 10 对一线EGFR-TKI治疗(包括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)获得性耐药后的EGFRT790M状态(由中心实验室采用经过验证的PCR检查确定);
T790M阴性状态用于随机分组部分;T790M阳性状态用于单组队列(仅限中国大陆研究中心)(II) 11 使用Jackman标准(21)对一线EGFR-TKI治疗(包括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)“获得性耐药”,受试者必须满足下文定义的两个标准:a. 在疾病进展前最后30天内一线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连续治疗过程中有疾病进展的放射学资料(更多信息请参考7.3节):i. 在一线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时,仅有中枢神经系统(CNS)进展的证据并不认为发生了获得性耐药;
b. 既往有客观临床获益,定义为开始一线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后部分或完全放射学缓解或持久的SD(SD持续时间应>6个月)(II) 12 在记录对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获得性耐药(在入选标准4中定义)与入组之间须获得新鲜或存档的肿瘤组织(不包括细针抽吸和细胞学样本)(II) 13 MET+状态,由中心实验室确定,即c-Met过表达由IHC(如IHC2+或IHC3+)确定和/或c-Met扩增和/或c-MetGCN增加,二者均由ISH确定(II) 14 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筛选程序前,须获得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书面知情同意;
(II) 15 男性或女性,年龄≥18岁(如果当地法律认可的最小年龄大于18岁时,最小年龄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)。
(II) 16 按照RECIST1.1版,有可测量的病灶;
(II) 17 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;
(II) 18 适合接受培美曲塞+顺铂或培美曲塞+卡铂的双药化疗。
(II) 19 接受一线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、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的放射学PD的证实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60天。
(II)
排除标准
1 脑和/或CNS症状性转移,采用抗癫痫药物无法控制,需要类固醇,除非在给予首剂试验治疗前4周内接受治疗并且不使用类固醇的情况下疾病稳定至少10天;
(Ib) 2 既往癌症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,且严重程度超过NCI-CTCAE(第4.0版)2级;
(Ib) 3 估计的预期寿命<3个月。
(Ib) 4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14天内需要输血;
(Ib) 5 在首剂试验治疗前21天内曾接受过化疗、生物疗法、放疗或其它试验用抗癌疗法(不包括局部病灶部位姑息放疗)。
(Ib) 6 血液学功能不足:(Ib)血红蛋白<8.5g/dL;中性粒细胞<1.5×109/L;血小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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