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昔洛韦(ganciclovir)医保政策国家医保(2017年版)

更昔洛韦并非盐酸缬更昔洛韦(万赛维),盐酸缬更昔洛韦是更昔洛韦的前体,服用后在体内快速溶出为更昔洛韦。盐酸缬更昔洛韦(万赛维)副作用更小,疗效更好,是来自罗氏制药的进口药,目前没有进入医保,医保只能报销更昔洛韦。

药品名称:更昔洛韦(ganciclovir)

医保地区:国家医保(2017版)

编号:★(695)

药品名称:更昔洛韦

剂型:注射剂

药品类别:全身用抗感染药>全身用抗病毒药>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>核苷和核苷酸类,逆转录酶抑制剂除外(XJ>XJ05>XJ05A>XJ05AB)

医保类别:乙类


医保地区:国家医保(2017版)

编号:★(695)

药品名称:更昔洛韦

剂型:眼用凝胶

药品类别:感觉器官药物>眼科用药>抗感染药(XS>XS01>XS01A)

医保类别:乙类


医保地区:国家医保(2017版)

编号:695

药品名称:更昔洛韦

剂型:口服常释剂型

药品类别:全身用抗感染药>全身用抗病毒药>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>核苷和核苷酸类,逆转录酶抑制剂除外(XJ>XJ05>XJ05A>XJ05AB)

医保类别:乙类

药品注意事项: 注射用更昔洛韦主要用于免疫缺陷患者,包括艾滋病患者,发生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,以及用于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,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。 更昔洛韦为核苷类抗病毒药,与阿昔洛韦是同系物,抗病毒作用与阿昔洛韦相似,免疫缺陷患者,如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,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时,经更昔洛韦注射剂,治疗病情稳定后,可口服更昔洛韦维持治疗。但该病易复发,因此艾滋病患者,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,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,单用更昔洛韦无效者,可与膦甲酸钠联合治疗,更昔洛韦在推荐剂量下,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,不建议妊娠期使用,建议育龄女性用药期间,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。 男性患者用药期间,和用药后至少90天也应避孕,现在还不清楚更昔洛韦,是否通过乳汁排泄。由于许多药物在乳汁中分泌,且更昔洛韦治疗,可引起动物致癌和致畸,考虑到该药对乳儿,可能有严重的不良反应,因此哺乳期妇女,应在治疗期间停止哺乳。但最后一次使用更昔洛韦,和开始哺乳的间隔期尚不清楚,更昔洛韦应用于儿童,包括应用于先天,或围产期巨细胞病毒感染的安全性,和疗效有待确认。由于有潜在的长期致癌性和生殖系统毒性,所以儿童用药应非常小心。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师的指导下,调整更昔洛韦的剂量,并在治疗期间密切监测血清肌酐,或肌酐清除率。由于老年人肝、肾、心脏功能均降低,很多还合并其他疾病及药物治疗。所以在治疗前和治疗时,应密切监测肾功能情况,老年人剂量选择时应谨慎,通常从最小剂量开始使用。
用药温馨提示:当您服用此药物时,需定期接受医疗专业人士的检查,以便随时针对其药效、副作用等情况进行监测。本网站所包含的信息旨在为患者提供帮助,不能代替医学建议和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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